赌博是一种社会的陋习是家庭悲剧和社会的一种重要的不安定因素,国家对此虽然三令五申但赌局却难禁绝。在输得较为心痛的时候,失常心理诱发人性障碍,或冲动而聚众闹事,或劫盗筹资,因赌局而导致的刑事案件,以及赌徒无奈轻生的案例,随处可见。
一、生理因素
赌成瘾有一定的生理因素,这是由国外学者新近发现的。英国科学家格里菲恩博士,对经常参赌者和偶尔参赌者的两组人进行了测试研究。其测试项目是,两组人在玩“老虎机”和电子游戏机后各自的反应。结果发现,两组人都是因参赌而心率加快,在参赌完结后,经常参赌组的人心跳很快恢复正常,而偶尔参赌的人心跳要在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正常。进一步研究后发现,参赌者心跳加快时,体内会产生一种称为“内啡肽”的化学物质,使人获得异常兴奋和快感。由于经常参赌者对此种物质已产生很强的依赖性,故在赌博结束后,心跳会因这种物质迅速消耗而很快平衡,又需要返赌场,以产生这种物质而获得新的快感。否则,会精神萎靡、坐卧不安。偶尔参赌者对这种物质比较敏感,故他们的快感会延续相当长的时间,不一定非去赌场而重新寻求快感了。当然,他们的这种快感延续期,会同参赌次数、时间、频率成反比地缩短,最后成瘾而变成赌徒。
二、心理因素
赌是以某种简单方便或带有娱乐性的方式,使参与者的财富做重新分配。持有寻求刺激心理者、好奇消遣心理者、投机取巧心理者,最可能与赌博一拍即合,逐渐上瘾,成瘾难戒。
参赌者否认事物两性均衡的客观存在,主观上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,潜意识中总相信自己会多赢输少,或者输了肯定会赢。这种心理错觉,是把“客观概率”消融在“主观概率”中,即判断事物时倾向于有利于己的低概率而否认不利于己的真实概率。如果他们在寺庙中去打卦,连续十次都是阳卦,他肯定相信十一次是阴卦,而事实上这次或以后的许多次,仍然可能是阳卦。因为,客观概率中的阴阳卦各占一半,并不受先前结果的制约和影响。正是这种“概率错位”心理,才会促之赌红眼,赌进其身家性命。
既然赌成瘾具有心理和生理两方面的原因,那么戒赌应当从调适身心做起,使心理和生理都处在均衡状态,则赌瘾自除。虽然格里菲恩主张戒赌时给予一种β阻滞剂,使体内“内啡肽”不能大量产生,参赌时就会丧失快感而觉索然无味,从而达到罢赌的目的。但实际上这跟戒烟、戒酒、戒毒一样,光靠服药改变生理成瘾是不够的,还需要自己有坚韧的毅力和自信心,才能最后成功。
—鬼手